为了躲避检查,苏某某承包的医院的精神病科室表面上还是接受医院统一管理,医疗费用医院统一收费,医生在医院备案,护士由医院统一聘请并安排到科室上班。而医院每月与“山水公司”结算时,先扣除科室外包费10万元,医生账上工资等,把剩下的钱转账到“山水公司”账上,再由“山水公司”向精神病科室人员发放额外工资。
医院账目上,精神病科室的医生每月只有5000元的工资,而“山水公司”每月额外向医生支付4至5万。若医生给患者开具的药物是医院自己采购的,医院会提高15%的药物价格来销售,事后按药物售价的10%提成给“山水公司”,若是“山水公司”自己采购的药物,会100%发还“山水公司”;若医生给患者检查或者治疗的仪器是医院的,医院会按照检查费用的30%返还给“山水公司”,若仪器是“山水公司”自己购买的,检查费用会100%发还。
目前,苏某某、吴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24名涉案咨询员被治安拘留,在逃嫌疑人颜某、武某、梅某某正在组织追捕,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