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类资金,有个专门的处理方法,叫做“审前退赔”,这部分资金,因为在用户账户内,不属于涉嫌非法集资的资金池资金,能够明确核定归属于投资人自己,因此如果混同起来按比例清偿,对每一个投资人都不好,没有一个人会同意,原路返还,自己提取才是正确的选择。
比如深圳的投之家案,该平台暴雷时,用户存管账户内,有1200多万在存管银行上饶银行,警方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冻结了这笔资金,但是通过调查确认这笔资金的性质后,就解冻了这笔资金,警方还发出了提示用户提款的通知。全国很多非法集资案,都应该向投之家案学习!
与投之家案类似,团贷网的存管银行是厦门银行,在该平台被立案时,有大量的用户资金也是被冻结在自己的存管账户内,这部分资金的处理,如果能及时确认与资金池无关,应该也可以在公安侦查阶段解冻。
审前返还是否有依据?依据其实很明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对于审前解封、清退部分被害人、投资财产,都有明确的规定。
所以,相信今后会有很多案件都会参照投之家案的做法处理。这样既可能减轻办案部门的压力,也能够充分维护投资人,甚至是被告人的权益,也符合当下办案精细化、专业化、程序合法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