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新头条:荐股老师带炒比特币:数十万元不翼而飞 行情软件可人为操控(2)

2019年12月27日,助理给刘洋发微信称,第二天老师会带着继续操作虚拟币,叫他去充值,刘洋因没有资金所以没充值,这次也是刘洋最后一次联系上助理。

刘洋表示,2019年12月29日至今,刘洋数次发信息给助理、老师、比特币客服等人,均没有回复。

在与刘洋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上述老师称自己所属公司为昌鸿阳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没有找到该公司信息。记者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综合查询系统检索“昌鸿阳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找到相关信息。

此外,据刘洋所述,其使用的名为THOMAS的比特币交易软件已经无法登陆,官网也打不开了。

防雷 小型交易软件有可能跑路

记者注意到,刘阳所使用的比特币行情软件可以人为控制客户账户虚拟币的数量,进行“加仓、减仓”操作。

记者调查了解到,开发一个虚拟币行情软件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8万至30万元就可以开发一个带不同功能的行情软件。开发者可自由选择所附带的功能,包括币币交易、借贷数字货币、充值提现、行情显示、挂单操作等,投资者可以人民币购买各种主流数字货币,也可以出售这些主流货币。

数字货币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心化的软件,都有被人为操控的可能性。代码写出来的世界,有bug很正常,被人为控制也很正常,小的交易软件分分钟都有可能跑路。

那么,上述事件中的操作合法吗?老师、助理、比特币客服人员的突然失联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投资者的损失还能追回吗?

带着上述疑问,记者采访了数字货币行业资深律师。该律师对记者表示: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虚拟币的性质。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网络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而目前法律法规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之属性还没有明确规范。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对此,结合司法实践关于肯定比特币的虚拟财产地位的案例。我认为,将虚拟币定义为虚拟财产更为适当。虚拟币交易软件账户中的虚拟币属于投资者所有。故虚拟币交易软件工作人员操纵投资者账户里的虚拟币数量,其行为本质侵害到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上述律师表示:如果投资者的虚拟货币是被工作人员设计清空的,因为虚拟货币目前的法律定位为虚拟财产,该工作人员的行为实质就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盗窃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遇到该类情况,投资者还需尽快采取私力救济措施,包括尝试与投资软件开发者取得联系,积极协商等。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如工作人员已失联,投资数额较大,涉嫌盗窃或诈骗的,投资者可以选择报警,投资者的损失是否能够追回还需更多的当事人信息以及案件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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