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集微商:悬崖边上的生意(2)

此外,朝集公司还签约了多位明星体验官,如黄圣依、蒋勤勤、李小冉、陆毅夫妇、阿娇、付辛博、温碧霞、颖儿、张韶涵等,营造出一副众多明星都在服用或者使用朝集产品的“现象”,用以引流市场。

朝集“造富”之谜

朝集微商:悬崖边上的生意

朝集代理商的朋友圈里不乏“暴富神话”。

朝集董事阿冷在朋友圈里表示,自己团队的一位代理商“原本上班族月入3000,到董事朝集月入6位数”。

同为董事级别代理商的无忧姐称,“因为洪总,一年创造百万收入的同时还经营两家美妆店,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董事瑞辰更是发文称,自己加入朝集之后,实现了1年买车,2年买房,3年买商铺,第4年又买了百万豪车。

这些无法证实的消息,给无数观望者注入了信心。新加入的代理商们乐此不疲地推广朝集,希望有朝一日能像这些人一样,月入数万。

怎样才能赚到钱?朝集董事代理刘女士向颜值君介绍了朝集的奖励制度,揭开了造富之谜。

朝集微商:悬崖边上的生意

据一位代理介绍,朝集公司公开的制度有VIP、总代、董事三级,可自由搭配朝集旗下产品。其中,VIP门槛为2500元、总代门槛为1.8万元、董事门槛为11.98万元。

以一名董事为例,每招募一名VIP最高可获得300元奖励,每招募一名总代最高可获得1400元奖励,每直接招募一名董事最高可获得4800元奖励,简介招募一名总代也可获得奖金1200元。

朝集微商:悬崖边上的生意

朝集微商奖金制度

另外,董事还可以享受自己团队内董事两层的终身享受奖金,再加上每月团队业绩销售所得折扣,从理论上看,只要有源源不断的新代理加入,朝集的董事代理确实可以获得十分丰厚的奖金收入。

在朝集代理商的口中,将发展市场称之为“拉新”,但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在“拉人头”,涉嫌传销。

2005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实施,明确了几种行为属于传销。比如,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计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组织层级”和“团队计酬”等核心问题又进行了说明。在组织层级上,传销的层级要在三级以上;在团队计酬上,要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拉人头’其实是一个中性词,哪个行业不拉人头?办信用卡,推广微信、支付宝,其实都是在拉人头。”朝集代理商王女士向颜值君解释。她并不否认朝集的拉新模式有一些打擦边球的嫌疑,但她强调,朝集微商已经存在5年多了,也没有哪个部门将其定性为传销。

“90后”创始人

朝集微商:悬崖边上的生意

朝集创始人洪学文(右)

在朝集内部,其创始人洪学文以900元钱起步,缔造微商传奇的故事一直为代理商们津津乐道。

据介绍,洪学文出生于1992年,是一名不择不扣的“90后”,从小生活成长在江西景德镇市浮梁县黄坛乡南溪村。

2007年,年仅15岁的洪学文开始打工之路,曾经做过酒店、酒吧的服务员,摆过地摊,送过外卖等。

2014年,思埠在微商界迅速崛起,这一年的4月,洪学文用借来的900元钱,以10盒面膜开始了微商创业,并组建自己的团队——DK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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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此外,朝集公司还签约了多位明星体验官,如黄圣依、蒋勤勤、李小冉、陆毅夫妇、阿娇、付辛博、温碧霞、颖儿、张韶涵等,营造出一副众多明星都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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